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保護人民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體現了我黨以人民為中心的立場和對人民權利的尊重和保護,體現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而我國在立法和司法實踐中,對人格權保護出現的新問題,還不能有效應對,還不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人格權保護需要。而民法典編纂為解決這一問題提供了重要契機。為此,10月23日上午,法研所曹守曄副所長主持召開會議,專題研討民法典?人格權法(試擬稿)。
會議針對《民法典?人格權法編(試擬稿)》七章92個條文進行了逐條討論。陳敏研究員、丁文嚴副研究員、李明副研究員、代秋影副研究員,任容慶、廖宇羿、潘靜、高尚、劉強、王琪等各位駐站博士后分別從法律文本和立法技術等視角,對稿子的篇章結構及與現行法律、司法解釋的協調關系等問題提出了意見建議。
曹守曄副所長指出,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人民當家作主,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堅持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這些都是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方略的重要內容,都是需要在人格權立法和司法中加以認真貫徹的。我國1986年制定的《民法通則》在第五章民事權利的人身權一節就明確規定了生命健康權、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等“人格權”,《民法總則》用了至少3個條文規定人格權,為人格權編立法提供了基本前提和原則指引。為適應大數據、互聯網、云計算、物聯網等科技的新發展,為了適應習近平新時代社會經濟文化發展對法治的新要求,我院民法典編纂小組建議將人格權獨立成編納入民法典之中。希望民商法室各位研究人員理論聯系實際,深入挖掘巨大的案例資源,發揮法學理論基礎深厚的優勢,積極投身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立法的偉大實踐,提出高質量的研究意見和立法建議,為全國人大人格權立法工作貢獻自己的智慧和力量,為民法典編纂工作的順利進行作出積極貢獻。
(丁文嚴 次曉宇 文 攝影)